对不符合统筹安排学位条件的随迁子女,可通过积分制入学的方式,按照积分申请、志愿填报、学位分配的流程,由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区来穗人员主管部门统筹安排本区的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
【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
1、申请人及其随迁子女均是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内地居民;
2、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年满6周岁(时间截止至2022年8月31日)、尚未入学;
3、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当年小学毕业、拟升读初中一年级。
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的条件
1、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内地居民;
2、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满一年(截至2022年5月10日);
3、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有核定积分(截至2022年5月10日)。
【时间安排表】
【申请流程图】
具体流程:
(一)积分申请
网上申请系统: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现场核验时间:预审通过后通知短信上的时间
现场受理窗口:
电脑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官网,点击页面右侧“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点击“个人积分”模块提出积分申请,获得核定积分(每天都可以申请,拿到受理回执后,约20个工作日出核定积分)。
(二)积分入学申请
资格申请:3月31日14:00-5月9日17:00
积分申请:4月1日09:00-5月10日23:59
准备有效的基本材料后,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积分制入学”模块,点击黄埔区注册账号、上传基本资料(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图片规格为:jpg、png格式,大小2.5MB以下),并保存、确认提交;申请人按居住证地址选择街镇受理,居住证属外区的,选择黄埔区就近的街镇受理。
(三)各职能部门、各街镇积分初审
时间:5月11日-5月19日
各街镇对申请人所填报及上传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申请人适时登录系统查询本人信息是否退回,根据指引对不合格退回的资料和图片进行修改和上传;资格初审通过后,申请人登录系统上传加分资料(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图片规格为:jpg、png格式,大小2.5MB以下),并保存、确认提交;
已在网上成功提交申请确认的,如有要求在网上变更资料或信息,需持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于受理时间截止前完成变更,并保存、确认提交;
申请人应及时查询本人所得的积分,有异议的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提出复核申请。
(四)查分、复核
时间:5月20日9:00-5月23日23:59
来穗人员网上查分、有异议可申请积分复核。
申请人应及时查询本人所得的积分,有异议的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提出复核申请。
(五)积分复审
时间:5月20日-5月24日
各职能部门、各街镇积分复审;申请人可登陆“积分入学系统”查询复核情况。
(六)公示、公布排名
公示排名时间:5月26日-5月30日
公布积分排名结果:5月31日
公布学位分配计划时间:6月2日
(七)填报志愿
第一次填报志愿时间:6月6日9:00-6月8日23:59
公布第一次录取结果时间:6月14日
第二次填报志愿时间:6月16日9:00-6月17日23:59
公布第二次录取结果时间:6月21日
符合条件的来穗人员为其随迁子女填报志愿。
积分排名结果发布后,名单上的申请人要按时登录“广州市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入学志愿,志愿填报、入学录取操作等相关内容按照《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学位分配实施办法》执行(另行通知)。
(八)公布学位分配结果)。
(九)办理入学手续。
【申请材料】
(一)积分申请材料
(二)积分入学申请材料
1、申请人、配偶及随迁子女的基本材料
(1)户口簿(首页及相关人员信息页);
(2)身份证(正反面);
(3)随迁子女出生证;
(4)属集体户且无法取出原件的,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和相应户口页复印件(加盖集体户所属单位或公安部门公章),或提供其户籍地所在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5)结婚证或离婚证。
2、企业加分材料
(1)本区纳税前200名企业。
填写企业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提供在职证明材料(含劳动合同、在职证明或任用聘书)。
(2)本区民营及中小企业、本区重点招商引资企业、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企业、研发投入增量50强企业。
❖填写企业名称,并上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和《营业执照》,提供在职证明材料(含劳动合同、盖有企业人事部门公章的职位身份证明或任用聘书),证明材料需明确说明中高级管理人员或技术骨干,如无明确说明,视为普通员工。
3、随迁子女学籍证明材料
提供随迁子女“学生基本情况表”或到随迁子女就读学校(幼儿园)(仅限本区小学或幼儿园)开具就读证明并加盖公章。
【分值表】
积分制入学的积分指标体系由《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表》和《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补充加分指标》构成。
来穗人员申请积分制入学的总积分=《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表》分值(以“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为准)+《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补充加分指标》分值(以“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为准)。
总分值=市积分+区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