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年4月29日
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指南:
适用条件: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最大起飞重量为 250 克以上(含 250 克)的民用无人机。
民用无人机定义:
民用无人机是指没有机载驾驶员操纵、自备飞行控制系统,并从事非军事、警察和海关飞行任务的航空器。不包括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
登记时间:
自6月1日起,民用无人机制造商和民用无人机拥有者须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上申请账户,民用无人机制造商在系统中填报其所有产品的信息,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在该系统中实名登记其个人及其拥有产品的信息,并将系统给定的登记标志粘贴在无人机上。
2017年8月31日前,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必须在操作无人机前完成实名登记。
2017年8月31日后,未按本管理规定的规定进行登记的民用无人机,将影响后续的使用,监管主管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