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投靠父母入户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父母人员,准予其户籍迁入广州市:
1、父母亲一方或双方具有广州市户籍的未成年子女。属随继父(母)入户的,其母(父)与继父(母)应结婚满2年以上;
2、父亲年龄达到60周岁且母亲年龄达到55周岁,父母亲一方或双方户籍在广州市,所有子女户籍均不在广州市的,准予一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迁入广州市户籍。
子女投靠父母审核时长及进度查询:
公安户政部门承诺自受理之日起(除即办情形)27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审批期间补充材料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审批工作时限内),审批结果将会通过系统自动向申请人登记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请留意接收。如需了解审批进度或超过审批时限仍未收到通知的,可登录广州金盾网(网上办事业务通道-户政-入户审批进展查询)或前往受理窗口查询结果。
子女投靠父母入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