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入户广州条件
类型 | 内容 | 年龄 | 在广州参保年限 | 备注 |
高层次、高技能入户 | 经广州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 具体请看下文第(一)款 | 有参保记录(1个月) | 第(一)款第1、2、3项中的高层次人才可通过引进人才“绿色通道”直接办理引进人才入户手续。 |
学历入户 | 具有博士学位 | 50周岁以下 | 有参保记录(1个月) | |
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 | 45周岁以下 | 有参保记录(1个月) | ||
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 | 40周岁以下 | 连续6个月 | ||
具有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学位 | 40周岁以下 | 连续6个月 | 择业期内的留学人员,只需有在本市缴交社会保险的记录,其他留学人员缴纳本市社会保险的时间仍为连续6个月。 | |
职称入户 | 具有高级职称 | 50周岁以下 | 有参保记录(1个月) | |
具有中级职称 | 40周岁以下 | 连续6个月 | ||
技能入户 | 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40周岁以下 | 连续6个月 | 1、技术技能类人才须从事内相关职业 2、获得证书或考核认定后,在本市工作、参加社会保险满半年以上(过渡期政策明确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 |
具有高级技师 | 45周岁以下 | 连续6个月 | ||
具有技师 | 40周岁以下 | 连续1年 | ||
具有高级工 | 35周岁以下 | 连续2年 | ||
持有产业发展急需的行业紧缺工种目录资格 | 40周岁以下 | 连续1年 |
【入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来本市创业或就业的人员,可申请将户籍迁入本市,准予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随本人同时迁入本市户籍。
一、符合第(一)(二)(三)(四)(五)项条件的引进人员,需使用计划指导类指标办理入户。
(一)经广州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查询详情
(二)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四)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或具有国(境)外学士学位,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
(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各类技术技能人才:
1.从事广州市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内相关职业;
2.获得证书或考核认定后,在本市工作、参加社会保险满半年以上;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具有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高级技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技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高级工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从事广州市产业发展急需的行业紧缺工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二、符合第(六)(七)(八)(九)(十)项条件的引进人员,需使用总量控制类指标办理入户。
(六)以薪酬、投资等市场化方式评价并经相关部门认定的,具有突出能力和贡献的创新创业人才。
(七)由于用人单位整体迁入、项目建设等原因,确需将户籍迁入广州市,经省、市政府同意,明确给予引进的人员。
(八)省直及中央驻穗用人单位引进特殊需要的人员。
(九)在广州市重点扶持的企业、项目单位、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的中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紧缺急需人员。
(十)本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引进特殊需要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