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积分入户房屋产权怎么证明?
答:申请人在广州市有合法产权住所的,房屋产权属申请人自有的,无需提供材料,以国土规划部门系统查询为准;房屋产权属申请人配偶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核对)。
房屋产权信息填报指引:
1.市民持有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参照以下图示填报产权证号(需完整数字,下图红框所示):
(1)房地产权证
(2)不动产权证
(3)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
2.市民已领取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但证件未在手上,参照以下指引查询产权证号:
(1)进入“广州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服务事项”,选择“登记资料查询” 提交查询申请 确认同意微信公众号验证身份信息
(2)通过身份验证后,填写查询条件(登记字号/房屋坐落等)、查询目的及查询内容,查询获取结果(产权证号为下图红框所示)
您的房屋产权信息是通过调用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系统得来,如果对数据有异议,请尽快向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反映。
您的房屋租赁信息是通过调用广州市房屋租赁系统得来,如果对数据有异议,请尽快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反映。
分值说明:
1.申请人或申请人夫妇拥有合法产权住所(10分);
2.申请人或申请人夫妇共同在从化区、增城区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再增加5分;
3.合法租赁住所或单位宿舍,每满1年计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计算时间点:
1.合法租赁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审核时间开始计算,截至申请月的上个月底(具体以部门核定为准)。
2.单位宿舍居住时长截至申请月的上个月底。
提交材料说明:
1.房屋产权属申请人自有的,无需提供材料,以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系统查询为准
2.房屋产权属申请人配偶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核对)
3.合法租赁住所的承租人为申请人,无需提供材料,以广州市房屋租赁系统查询为准
4.合法租赁住所的承租人为申请人配偶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核对)
5.单位宿舍居住需提交单位证明、宿舍权属证明、劳动合同(原件核对)
备注:
1.借住亲戚朋友家,提供经备案的借住合同
2.既有合法产权住房、又有合法租赁住房的,由申请人选择其中一项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