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符合国家法定计划生育条件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且须符合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申请材料
1、住院费用清单原件(医院盖章) 2、出院记录 3、生育医疗费发票原件 1、住院费用清单原件(医院盖章) 2、出院记录 3、生育医疗费发票原件 1、生育医疗费发票原件 2、门诊病例 3、门诊医疗费用清单 1、生育医疗费发票原件 2、门诊病例 3、门诊医疗费用清单 个人办理 单位办理 住院 门诊
三、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或代办人员向省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或通过掌上、网上申请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收到材料后在承诺期限内完成受理、审核工作
3、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完成受理、审核工作后,拨款至申请人指定银行账户内
4、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做出核定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的决定,网上 或掌上或短信向申请人反馈办事结果,并在业务系统内登记
四、办理入口
浙江政务服务网(点此进入)
五、线下办事点
具体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538号金祝大厦三楼医保服务大厅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