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居住证和居住登记的收费问题
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首次领取居住证和办理居住证延期手续的,办理单位免收工本费。
流动人口因遗失、损坏而补领、换领居住证的,应当缴纳工本费。
注意:遗失、损坏而补领、换领时收取居住证工本费每证20元
办理居住登记及居住变更登记的时限及要求
流动人口变更居住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警务室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变更登记。
流动人口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等旅馆业住宿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可以不再办理居住登记。
温馨提示:
持有居住证及连续持有是积分入户及积分入学的必备条件,请及时办理及注意续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