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流程
1、屋主或代理人代居住人申报居住登记的
点击“房屋管理”——点击“房屋信息”——进入居住人员入住的房屋——点击“房屋详情”——点 击“扫码添加人员”或“手动添加人员”——申报成功,并视为居住人已向公安机关申报了居住登记。
2、提醒居住人员自行申报居住登记的
途径一:居住人员点击“扫一扫”——扫描房屋二维码进行申报——屋主确认后,将视为居住人已向 公安机关申报了居住登记;
途径二:居住人员点击“住址管理”——点击“居住地址新增”——按系统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屋 主确认后,将视为居住人已向公安机关申报了居住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