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方式】
可以预约窗口办理或者选择在自助机办理。
【办理条件】
(一)预约窗口办理条件
广州市户籍或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遗失居民身份证的,应当申请补领新证。
(二)自助办证机办理条件
1、年满16周岁以上;
2、持广州市签发的《广东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的广东省户籍人员。
【办理材料】
(一)预约窗口办理
1、广州户籍
(1)户口簿;
(2)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
(3)补领新证后,如找回原居民身份证的,须将原居民身份证交回公安机关。
2、非广州户籍
(1)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
(2)可以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下列材料之一:
①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
②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资料;
③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资料;
④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资料。
(二)自助办证机办理
1、原居民身份证(补领不需要提供身份证,但补领新证后,如找回原居民身份证的,须将原居民身份证交回公安机关);
2、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
3、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供广州市签发的广东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
【办理流程】
(一)预约窗口办理
1、预约
大部分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政务中心)、派出所的办证窗口实行“先预约,再办理”的措施,其它办证点暂实行“预约优先”的排队规则。
登录广州金盾网或微信“广州公安”中的“户政业务智能咨询预约平台”,进入预约入口,按指引填写个人信息,并选择预约时间及办证地点。
2、根据预约短信提示,携带相关资料于预约时间内到预约地点办理身份证换补业务。
(二)自助办证机办理
申请人使用该机器可自助完成电子申请表的填写、指纹采集、现场人像比对、缴费等操作;市民只需根据机器提示,输入公民身份号码或读取身份证、扫描居民户口簿及照相回执、本人现场拍照、输入联系电话、采集指纹即可当场办理身份证;业务受理后,可通过“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全自助办证机”刷卡缴交办证费用,打印回执。
【办理地点】
(一)窗口办理地点
>>
广州户籍:由任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受理。
非广州户籍:属居住的在现居住登记地、属就学的在学校所在地、属就业的在单位所在地的区公安分局设置的异地办证点受理。>>
(二)自助办证机分布点
>>
广州户籍:全市范围内任一居民身份证自助办证机。
非广州户籍:签发居住证(或居住登记)所在辖区内自助受理点。
【领取证件】
(一)窗口领取
已办理补领居民身份证手续的,自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45日内,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按《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的提示到相应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设有居民身份证发证业务的派出所)领取证件。
(二)自助办证机领取
市民在收到领证机发出的领证短信后,即可结合实际自行安排时间,到领证机进行自动认证、确认后领取证件,“随到随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