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将于5月15日起统一受理签发电子普通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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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护照启用后,原有效护照仍可继续使用
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各级公安机关将于5月15日起统一受理签发电子普通护照。电子普通护照是在传统本式护照中嵌入电子芯片,并在芯片中存储持照人个人基本资料的新型本式证件。与以往护照相比,电子普通护照具有提高防伪能力、提升我国护照信誉度、改善持照人通关环境等优点,是我国护照签发管理工作的一次重大变革。
公安机关提醒市民群众:电子普通护照启用后,原有的有效普通护照仍可继续使用,无须换发。由于电子普通护照的申请程序增加了采集申请人指纹信息及当场签署本人姓名的内容,办理时间会比以往稍长,请广大市民予以理解和支持,共同维持好办证秩序。
公安机关同时提醒:如市民近期没有出行计划,不必急于前往申办电子普通护照,这样可避开近期办证量大的高峰期。在办理电子普通护照过程中,请申请人配合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做好指纹和签名的信息采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