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条件
职工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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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公积金查询密码;
3.本人的银行借记卡(目前只受理建行、工行、农行、中行、交通银行、江苏银行、招商银行、无锡农商行、江阴农商行、宜兴农商行的银行借记卡);
4.劳动部门出具的伤残鉴定证明原件或民政部门签发的残疾证原件;
5.本人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提取金额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所有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注意事项
1.职工申领本人公积金,如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除按上述规定带齐有关资料外,还需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输入个人公积金查询密码。密码如有遗忘,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个人公积金账号进行密码重置,其他任何人不得代为办理。
3.提取职工为外籍人员的,提供护照及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原件;提取职工为港澳台人员的,提供港澳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身份证明原件。
4.新职工住房补贴的提取参照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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