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滨湖区人才公寓申请指南
▶申请对象:
(1)人才安居住房租售对象为:《滨湖区人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试行)》中规定的滨A、滨B、滨C、滨D、滨E五类人才(其中滨E类人才仅享受租房补贴政策);“滨湖区人才安居保障单位库”中的单位引进的急需紧缺型、骨干型人才。
(2)纳入“滨湖区人才安居保障单位库”的单位包括驻区高校及科研院所、注册在我区的上市公司、产值或销售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优质人才科创企业及相关领域重点企业等,具体名单由科技、工信、商务、文体旅游和金融监管等部门根据企业规模、产值和税收贡献等综合情况提供,并由区人才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名单每半年更新一次。
(3)申请租购人才安居住房的人才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与本区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列入支持目录的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②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住房。
③未享受我市其他福利性住房。
(4)本区人才安居住房可通过协商租售的方式出租、出售给人才。同时,在满足本区人才住房需求后,报经区政府、区人才安居领导小组同意,剩余房源可优先面向区外人才租售,但不享受本区人才住房租购补贴。
▶人才分类认定申请。
申请对象依据《滨湖区人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的规定,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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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安居住房租(购)房申请。
申请对象经过人才分类认定后,通过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提出租(购)房申请。申请附件资料如下:
①申请对象及配偶的身份证明;
②申请人与区内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社会保险金缴纳证明,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③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人才认定证书;
④无锡市住房信息查询证明
⑤《滨湖区人才安居住房租(购)房申请表》
》》》点此下载申请表
▶人才公寓申请办理地址
受理单位:无锡市滨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综合管理科
地 址:无锡市滨湖区金城西路500号3号楼3楼330室
联系电话:0510-81178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