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岁以下婴幼儿专项附加扣除申报主体+扣除范围+扣除标准

地方特产2022-04-01 06:03:47未知

三岁以下婴幼儿专项附加扣除申报主体+扣除范围+扣除标准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申报主体

  3岁以下婴幼儿的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可以比照执行。

  扣除范围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的相关支出。

  扣除标准

  按照每孩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进行扣除。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扣除方式

  纳税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将有关信息提供给任职受雇单位后,单位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扣除,这样在每个月预缴个税时就可以享受到减税红利。

  开始实施时间

  2022年1月1日

  注意事项

  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022年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时间

  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本文标签: 纳税人  婴幼儿  年度  监护人  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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