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范围和地点
本省户籍居民离开户口所在地到省内其他地方工作、学习、居住的,可以向现居住地公安机关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省内任一户籍派出所或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都可受理(居民身份证自助受理机不能办理)。
拓展信息:
办理流程、领证时限和领证方式及费用
(一)办理流程
1、前往受理点交验相关申请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2、经身份初核符合规定的,现场采集申请人人像、指纹信息。其中,未满16周岁公民自愿申领的,须拍照留存与监护人同框的图像信息;
3、核对《居民身份证受理登记表》,确认信息无误后签字;
4、取得《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二)领证时限
经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通过的12个工作日领取居民身份证。
(三)领证方式
受理点领取。
(四)收费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免收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