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标准
普通居民个人缴费为每人每年350元,政府补助为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
新生儿出生6个月内,先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处)办理参保登记,只需缴纳个人部分,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团体等对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资助。
参保范围
除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参军、服刑外的城乡居民,都应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一户口本内符合参保条件的家庭成员应当同时参保,不能选择性参保,确保全员参保、应保尽保。
征缴期限
自2022年11月1日开始,到2022年12月25日截止,请注意,每月26日至月末为付款结算期,不能办理缴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