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中心医院关于全市医保系统暂停服务期间的工作安排

地方特产2022-03-21 22:18:07未知

青岛市中心医院关于全市医保系统暂停服务期间的工作安排

  根据国家、省医疗保障局信息化建设工作部署要求,青岛市决定正式停机切换国家医疗保障标准化信息平台。信息平台切换上线期间,将暂停全部医保服务业务,现将我院相关工作安排说明如下,以便广大患者合理安排就医购药时间。

  一、暂停服务时间

  2021年11月24日(星期三)00:00时至11月30日(星期二)20:00时。

  二、暂停服务内容

  全部医保业务,包括门诊慢特病的报销及申办、入院联网登记及出院审核结算、离休人员报销、生育报销、工伤报销、意外伤害审批、特药特材审批、省内外异地参保人门诊统筹联网结算、省内异地门诊慢特病联网结算及个人账户使用等。

  三、相关工作安排

  (一)住院结算

  1、医保系统停机前已出院的参保患者,请在停机前来院办理联网结算手续。

  2、医保系统停机前在院及停机期间入院的参保患者,缴纳押金后先自费入院治疗,待12月1日新医保系统上线后持医保卡到住院处补办联网登记手续。

  3、医保系统停机期间出院的参保患者,待12月1日新医保系统上线后15个工作日内,持患者医保卡、住院预交金收据到住院处办理医保联网登记及出院结算手续。

  4、医保系统停机前在院异地参保患者,待新医保系统上线后可直接补传费用及结算,各种原因导致不能结算的,由参保患者全额垫付本次住院的医疗费用后,凭发费用明细清单、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等参保地所需报销材料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

  (二)门诊慢特病(门诊大病)结算

  1、医保系统停机期间需开门诊慢特病用药、治疗的参保患者,需先全额支付医疗费用,待12月1日新医保系统上线后,本人持医保卡、门诊病历和费用发票等材料来院到医保窗口补办门诊慢特病登记、联网结算。

  2、特药特材审批及处方上传业务,医保系统停机期间暂停即时办理。

  3、医保系统停机期间,门诊慢性病即时审批病种受理业务,在门诊慢特病申请表上手工审批,待12月1日新医保系统上线后,当日录入系统审批,手工调整审批时间。

  医保系统停机切换给您带来的影响和不便,敬请谅解!不明事宜可咨询医院相关部门:医疗保险办公室0532-84962122,住院处0532-68665060。

  青岛市中心医院

  2021年11月23日

本文标签: 医保  系统  门诊  参保  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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