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龙湾区企业用工保障措施“十五条”
实时掌握疫情防控用工需求,按照轻重缓急 原则,制定用工保障方案、提供免费短期 劳动力对接服务、余缺调剂、组织见习、定向跨区域招聘等措施,分层分类满足企业用工需求。
留岗接返:对重点疫情地区务工人员“留岗留薪” 的企业予以补助 ,按照温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 核定予以企业一次性补助。企业出资包车 接员工返龙的,以“你来龙湾,我出路费”的模式按政府、企业2:1 比例共同分担 解决 。
企业外地员工2月22日前通过铁路列车、客运汽车方式返温的,车票费用全额补助;
2月23日至2月29日返温,车票费用减半;
2月29日前自驾返温,按照同地区乘坐铁路列车标准予以补助 ,确无铁路列车的参照客运汽车标准。
返还缓缴社保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 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对受疫情影响 的参保企业,可返还1-3个月 的社会保险费。对因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缓缴社会保险费,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