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里办APP办理医保家庭共济
下载手机浙里办APP并注册登录——找到首页中的“特色服务”——点击“更多”——点击“医疗保障专区”——点击“更多”——选择“历年账户家庭共济备案”——点击“新增”——阅读家庭共济须知——点击“同意”——按要求填写被授权人信息并点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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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的受理条件:参加瑞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充裕的参保人(简称授权人),可授权已参加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配偶、子女、父母(简称被授权人)共济使用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