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条件不同
失业保险金:
(一)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四)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失业补助金:
(一)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2020年3月至12月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
(三)2020年3月至12月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符合以上条件中的一条。
二、补贴标准不同
失业保险金:
经温州市政府同意,自2017年12月起,市区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企业最低工资(2010元/月)的80%计发,即由1488元/月调整为1608元/月。
失业补助金:
对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按失业保险金月标准的30%给予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对于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按失业保险金月标准的20%给予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