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发布了长沙县重点产业紧缺急需和骨干人才专项支持实施细则(试行),新引进的紧缺急需人才、骨干人才在长沙县企业全职工作的过渡期(两年)内,可入住人才公寓,按最高3000元/月(D类) 、1000元/月(E类)的租金补贴标准,享受相应面积的免费住房。对因人才公寓不能及时解决需求而自行租赁住房的,可享受最长12个月相应标准的租房补贴。
租房补贴由人才所在企业进行申报。
(一)申报。申报对象登录长沙县星光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填写相应申报表,并将相关资料拍照或扫描上传至平台。
(二)初审。县高层次人才服务发展中心人才服务窗口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函商相关部门后,提请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提出建议名单。
(三)审定。将建议名单提请县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审定。
(四)公示。将拟支持名单采取相应方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由县高层次人才服务发展中心将支持资金拨付至申报单位或个人账户。
>>>长沙县重点产业紧缺急需和骨干人才专项支持实施细则(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