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交通违法举报奖励标准

地方特产2022-04-01 20:30:11佚名

佛山交通违法举报奖励标准

  据佛山市公安局消息,佛山2020年2月1日起将上线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平台,市民通过微信、微博举报开车打手机等交通违法行为,每宗可获20元至100元奖励。奖励每人每月封顶500元

  举报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经查证属实的,按相应标准予以奖励:

  一、常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每宗奖励20元

  ⑴ 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穿插、加塞等候车辆的;

  ⑵ 机动车未礼让正通过人行横道行人的;

  ⑶ 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下客的;

  ⑷ 机动车非紧急情况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行驶或停车的;

  ⑸ 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⑹ 机动车跨越道路中心双黄实线掉头的;

  ⑺ 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⑻ 驾驶人、乘车人向车外抛洒物品的;

  二、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每宗奖励50元

  ⑼ 机动车使用套牌假牌、无证假证,且被查获的;

  ⑽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且被查获的;

  ⑾ 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且被查获的;

  ⑿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悬挂机动车号牌,且被查获的;

  ⒀ 公路客运、旅游客运、校车超员,且被查获的;

  ⒁ 交警部门公布的多次违法未处理的车辆,且被查获的;

  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每宗奖励100元

  ⒂ 伪造、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进行敲诈勒索,经查证属实,且被查获的;

  ⒃ 在道路上追逐竞驶,经查证属实,且被查获的;

  ⒄ 伪造、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赔偿,经查证属实,且被查获的;

  ⒅ 盗、卖驾驶证记分,经查证属实,且被查获的;

  ⒆ “营转非”大客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且被查获或移交相关部门后续处理的;

  ⒇ 涉嫌制造、售卖伪造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驾驶证的窝点,经查证属实,且被查获的。

  四、举报上述交通违法行为,每人每月奖励总金额不超过500元

  五、对其它严重交通安全隐患和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视情况给予奖励。具体项目及奖励标准,由交警支队确定并对外发布后实施。

  扩展资料:

  举报渠道:举报人可以通过下列渠道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①微博:私信或@佛山交警 新浪官方微博举报。

  ②互联网:可通过佛山市公安局交警业务网上服务网站举报(网址:http://fsjj.fsga.foshan.gov.cn);

  ③举报中心确定的其他形式。

本文标签: 机动车  违法行为  交通  经查  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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