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政策自2014年9月1日(含)起实施。
1、注册登记日期在2012年9月1日(含)之后的车辆,可以适用免检2次的政策;
2、注册登记日期在2010年9月1日(含)至2012年8月31日(含)之间的,由于已检验过1次,可以适用免检1次的政策;
3、注册登记日期在2010年8月31日之前的,仍执行原检验规定。
4、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6年内仍按原规定上线检验。
扩展资料:
六年免检适用车型
1、使用性质:非营运轿车
2、车型:非营运小型、微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
3、登记注册6年内的新车
不适用情况:
1、核定载客人数为7人或7人以上
2、发生过伤亡事故的车辆:6年内新车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3、购车后长期未登记的:距车辆出厂日期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