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形式:网上申请(浙江政务服务网)/线下申请(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处)
办理者需前往现场
申请条件:
(一)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拖欠本息;
(二)职工签署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信息发生变更;
(三)根据变更内容,提供具体申请材料。
提交材料:
借款合同/身份证/贷款合同变更协议/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变更申请表(点击链接获取)
http://imgbdb3.bendibao.com/wzbdb/cyfw/20201/30/2020130000409_20489.docx
(以上材料为必须材料)
还款账户(银行卡)
收入证明
抵押物继承、受让或抵押物转移、析产的有效证明
户口薄
个人信用报告或查询委托书
购房合同
不动产证
婚姻证明
(以上材料根据合同变更原因及变更人自身相应情况提供)
办理基本流程:
1、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出相关业务申请,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中心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1)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出具相关业务准予受理的登记表单(2)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齐补正材料(3)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退回材料;
3、中心审核人员对准予受理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即办结,告知业务受理成功。
咨询电话:0577-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