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指南

地方特产2022-04-02 00:01:43佚名

温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指南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适用对象:个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审批依据

  (一)浙江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8号);

   (二)浙江省不动产登记工作规则(试行)(浙土资发〔2015〕49号)

  四、受理机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管理部

  五、决定机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管理部

  六、申请条件

  (一)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二)在本市范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其房屋坐落的具体位置已明确,有关手续合法、有效,且申请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时间在6个月以内

  (三)自有资金部分已符合规定且已落实并投入使用;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良好的信用和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同意以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普通住房作为抵押;

  (六)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普通住房未办理抵押登记前,能提供管理机构和受托银行认可的其他阶段性担保;

  (七)本人以及配偶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

  (八)本人以及配偶在本市未办理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已办理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已还清(含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再次申请的规定;

  (九)管理机构和受托银行及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条件;

  (十)职工提供的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的。

   注1:购买拆迁安置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具体请查阅“购买二手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事项。

   注2:异地公积金缴存的,需提供“异地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明细”。

  注3:海外高层次人才的,需提供“居住证”

  注4:高层次人才的,需提供人才办的“高层次人才证明”

  七、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必要性及描述

不动产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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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必要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谈话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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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法院拍卖房贷款提供法院拍卖成交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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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必要

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损坏程度严重以上的房屋鉴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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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必要

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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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实行资金监督支付的,提供资金监督支付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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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必要

异地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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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必要

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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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拆迁安置贷款提供差价结算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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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必要

婚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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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必要

契税完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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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必要

经建设行政部门主管批准的大修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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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必要

不动产权证与房屋买卖合同所载房屋坐落不一致时的统一地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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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必要

住房建设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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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必要

个人信用报告或查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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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户口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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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单身具结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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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必要

首付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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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建造、翻建、大修费用支付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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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拆迁安置贷款提供拆迁安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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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必要

未实行资金监督支付的,提供贷款资金划款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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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必要

拆迁安置贷款提供拆迁安置房屋评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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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必要

共有权人关系证明或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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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售房人收款借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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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必要

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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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售房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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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必要

还款账户(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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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缴存和户籍所在地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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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收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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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高层次人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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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必要

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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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必要

实行资金监督支付的,提供二手房交易委托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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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必要

收款借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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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房地产评估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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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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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已备案的不动产买卖合同(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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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八、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

  联系电话:0577-12345

  办公地址: 温州市民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会展路1288号)4号楼2层;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成分中心(温州市文成县大峃镇城东路128号行政审批中心12楼住房公积金窗口);

  九、办理基本流程

  

  十、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工作日

  承诺期限:即办

  十一、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无需送达

  十二、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具有依法申请办事事项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二)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十三、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577-12345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0577-12329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十五、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温州市民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会展路1288号)4号楼2层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冬季)

  办公地址: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成分中心(温州市文成县大峃镇城东路128号行政审批中心12楼住房公积金窗口)

  十六、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电话查询:0577-12345

  网上查询:bsjd.zj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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