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积金开具单位缴存证明指南
办理条件:
依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开设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并按时、全员建缴、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由于自身业务需要,可申请开具缴存情况(守法)证明。
办理材料:
1、开具缴存证明的书面申请
2、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3、授权委托证明材料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办理流程:
㈠网上办理流程:
1、登陆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网站,通过“查询与申报”进入住房公积金单位明细;
网站:http://fsgjj.foshan.gov.cn/
2、选择“查询打印”栏目,点击“守法证明打印“;
3、点击“打印”按钮即可打印单位的守法证明。
㈡窗口办理流程:
若网上无法打印,可到业务窗口提出申请。
1.申请:单位经办人到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区任一服务大厅业务窗口提交材料申请。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或需补交的资料。
3.审查:对于已受理的业务,窗口工作人员当场进行审批,出具证明;不予通过的,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
4.领取:窗口办结,申请人当场领取证明。
办理时限:即报即办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点: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2座
咨询电话:0757-12329、1234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注:周五下午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