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每年调整一次(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按核定后的缴存额汇缴,且在一个缴存年度内不得再变更。
注:每年年度调整的办理时间、办理流程、办理材料、办理地点由中心另行通知。
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点击此处下载】
办理流程:
⑴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登陆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网站,通过“查询与申报”进入单位明细,在业务申报——当月有变化栏目进行申请。
2.受理:通过数据查验,符合条件的予以申报,不符合条件的,无法申报,并告知不能申报的原因。
3.审批:部门受理后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审批决定,予以通过的,审批办结;不予通过的,退件处理,并告知退件原因。
4.领取:审批通过后,可在网上打印《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⑵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区任一服务大厅业务窗口提交材料申请。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或需补交的资料。
3.审查:对于已受理的业务,窗口工作人员当场进行审批,出具《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不予通过的,说明不予通过的理由。
4.领取:窗口办结,申请人当场领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点: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2座
咨询电话:0757-12329、1234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注:周五下午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