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取材料:
网上申报只需银行账户即可:↓↓
住房公积金使用提取的资金通过银行自动划拔的形式进行,因此职工提供的银行账户必须有效、准确、安全,目前已开放端口的银行账户有:
二、提取金额及间隔规定:
1.无房提取每提取年度内提取一次(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提取年度),不往前追溯。
2.无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标准如下:
面积按公租房建造标准(建筑面积60平方米)确定个人为30平方米;每平方米按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标准(35元/月)的55%核定。
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无房提取额度最高为6930元。
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无房提取额度最高为6930元。
(35元/平方米/月×55%×30平方米×12月)。
3.每次提取,个人明细余额不低于500元。
三、提取流程
2018年8月13日起,公积金业务窗口不再受理无房提取业务,缴存职工需通过网上申报方式申请:↓↓
1.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申报
关注“粤省事”微信公众号——指尖办事——个人办事(需绑定个人信息登录)——公积金——公积金提取申请(无需录入个人明 细编号,申请前需识别验证)——选择提取种类“无房提取”按照指引进行申报。
2.通过“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进入个人网厅申报
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网上服务——进入个人明细——我要提取——申报无房提取。
3.通过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申报
登陆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入“网上办事大厅查询与申报”的个人明细——我的提取——“无房提取”栏目中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