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积金注销提取条件及材料:
一、离、退休
1、提取人的身份证;
2、提取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3、《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
4、退休证或相关证明资料(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免提供)。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1、提取人的身份证;
2、提取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3、《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
4、经医院或劳动部门确认的,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资料;
5、个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文件。
三、出境定居
1、提取人的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已注销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持非居民身份证的职工提供缴存登记的证件);
2、提取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3、《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
4、公安部门批准出境定居的有效签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缴存职工死亡
1、继承人的身份证;
2、提取继承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3、《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
4、职工死亡证明;
5、继承公证书或法院裁判书。
*详见《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注销提取手续须知》
银行账户:
住房公积金注销提取的资金通过银行划拨的形式进行,因此提取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必须有效、准确、安全,目前已开放端口的银行账户有:
温馨提示:
住房公积金封存是指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单位停止为该职工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所必须办理的手续,是单位的法定义务。
为保证单位已按照规定为职工汇缴所有应缴未缴的住房公积金,应由单位确认并办理封存业务后,职工再办理注销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