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积金贷款材料

地方特产2022-04-02 03:01:23佚名

佛山市公积金贷款材料

  (一)身份证;借款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二)申请购房贷款的,提供有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

  (三)申请建造、翻建和大修住房贷款的,提供由规划、土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或有同样效力的文件、批文,工程预算表等资料。

  (四)缴交首期款的凭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发票。

  (五)如共同购房人中存在夫妇以外第三人的(以购房合同或产权证书为准),需提供有第三人签名认的借款抵押合同书,或者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或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抵押证明书;如购房共有人年龄未达法律规定、需由监护人代为签名的,提供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关系的公证书。

  (六)非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需提供户口簿,以及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存、提取、贷款情况证明。

  (七)特殊原因需提交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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