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方式
需调整缴费比例档次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变更。
①在市内三区参保的,可到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签约所在区(市)指定的“社银通”银行经办网点申报。
(交通银行签约代扣的:可登录青岛人社局官网-社会保险-个人办事-银行代扣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单词变更模块进行在线办理。办理入口:青岛人社局)
②在其他区(市)参保的,可到签约所在区(市)指定的“社银通”银行经办网点或当地指定的代办机构申报。
点此下载:“社银通”银行经办网点详情
注:灵活就业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20日)申报的,自动沿用原缴费基数或比例档次确定2022年度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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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档次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据个人收入,可在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省全口径职工平均工资)的60%- 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为方便参保人确定缴费基数并缴费,人社部门按全省全口径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100%、200%、300%预设五档缴费基数,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据个人收入可任选一档确定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