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永嘉县公民的户口迁移,遵循经常居住地登记、人户一致和整户迁移的原则,实行条件准入制。户口迁入本县分为居住社保(就业)落户、人才引进落户、亲属投靠落户、政策性落户四种类别。
亲属投靠落户条件:
(一)父母一方为本县家庭户口,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投靠落户;
(二)夫妻一方为本县家庭户口,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可申请投靠落户;
(三)成年子女为本县城镇地区家庭户口,其共同生活的父母可申请投靠落户;
(四)父母为本县城镇地区家庭户口,可允许成年子女投靠(照顾)迁入户口。
拓展资料:
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本规定所指“未成年子女”包括未满18周岁的子女、全日制在校成年未婚子女和无独立生活能力成年未婚子女。本规定所指年限是指连续年限;本规定所称“以上”“未超过”,均包括本数。
城镇地区指户口登记住址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地方;农村地区指户口登记住址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