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居住证办理
新《条例》中所称的流动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县(市)、设区市的市区,在温州市区(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洞头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或瑞安市、乐清市、永嘉县、平阳县、苍南县、文成县和泰顺县居住的人员。
现役军人、外国人、无国籍人员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的居住登记,不适用本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办理平台:
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的登记、变更、注销,居住出租房信息采集、修改、注销等工作,使用“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管理系统:https://zjjzzgl.zjsgat.gov.cn/zahlw/index33”;
居住证申领、发放、签注等工作,主要使用“浙江省流动人口IC卡居住证管理模块”系统。
操作流程简要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