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为本市家庭户口的,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可以申请投靠落户。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户主同意落户证明;
3.结婚证;
有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收养登记证》等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地方特产2022-04-02 05:00:20未知
夫妻一方为本市家庭户口的,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可以申请投靠落户。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户主同意落户证明;
3.结婚证;
有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收养登记证》等父母子女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