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居住证办理条件

地方特产2022-04-02 06:01:31未知

佛山居住证办理条件

  佛山居住证办理条件:

  公民离开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在佛山市居住地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凭居住登记回执,可申领佛山市居住证。

  在佛山市连续就读满半年的在校生或在我市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满半年的,可办理居住登记后申领居住证。

  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我市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我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我市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完税证明、缴纳社保证明等。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我市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房屋、保障性住房、在新市民服务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连续就读是指在我市的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扩展资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依其本人申请,可以不发给居住证:

  (1)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

  (2)来本市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3)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的;

  (4)已在本市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居住登记

  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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