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线上办理:
通过“粤省事”小程序办理,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申请。
领取方式可以前往现场自领也可以选择邮寄服务。
点击获取:粤省事小程序
点击查看:
注: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成功后,可在“个人中心-办事记录”查看办理进度。
㈡现场办理:
可直接前往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
①广东省户籍公民:凭居民身份证、申请事由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以来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②原本省户籍人员:凭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事由证明材料,向户籍最后迁出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办户籍在广东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③暂住佛山市人员:凭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申请事由证明材料,向现居住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请办理在广东居住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居住时间以办理居住证时间为准,在广东跨地市的居住时间可合并计算。
④在校国内学生:凭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申请事由证明材料向就读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请办理在广东就读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PS:线下办理如无特殊情况,当天即可领取“无犯罪记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