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
1、《车辆一致性证书》
2、《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3、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4、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5、机动车的来历证明
6、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7、机动车进口凭证
8、车辆使用性质证明
9、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10、《浙江省公务用车购置指标证》
11、操纵辅助装置加装合格证明
申请条件
●数量限制
1辆机动车只能申请1次
●受理条件
机动车符合国家标准及工信部产品公告。 温馨提示:需交验机动车。
●禁止性要求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二)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三)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四)机动车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五)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不符合的;(六)机动车的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数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七)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八)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九)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十)机动车排放标准不符合环保规定的。(十一)温州市区(除洞头区外)停止办理摩托车注册。
办理流程
(一)车辆查验(不属于免检车型的,应先通过检验机构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二)业务受理;
(三)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检验合格标志。
线下办理地点
1、具体地址:温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过境公路里垟路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联系电话:0577-88626661
2、具体地址:温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新城分所(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温州大道508号二手车市场内南区5幢)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0577-88626661
3、具体地址:温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郊区分所(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瓯海大道588号(车立方内))2楼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0577-88626661
4、具体地址:温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潘桥分所双屿服务点(温州市鹿城区丰门街道温金路780号(交运检测二站内))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15-4:45;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15-4:45
联系电话:0577-88626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