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办理续期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后,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办理材料:
1.申请人填写《佛山市居住证业务申办表》。
2.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1份)。
3.旧有的居住证原件。
办理流程:
1.受理:申领人可通过网络或到现场填写《佛山市居住证业务申办表》(申请邮政快递寄送证件的填写收件人地址、手机号码、邮编),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网上申报入口:http://zjsb.fslgb.gov.cn/app/main
①材料齐全,出具回执。
②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2.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生成制证数据。不符合申领条件,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3.制证:各区制证中心制证;
4.发放:受理窗口领取或邮政快递寄送。
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与费用:
时限:5个工作日内办结
费用:免受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