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人才引进入户各类人才办理流程及审核材料一览

地方特产2022-04-02 13:04:07未知

佛山人才引进入户各类人才办理流程及审核材料一览

  办理人才引进手续的程序及需提供的审核材料

  (一)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1、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接收意向后,由接收单位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加盖公章,送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审核。经核准同意接收的毕业生,出具《高校毕业生接收函》,由用人单位或本人将《高校毕业生接收函》寄回毕业生所在学校。

  2、毕业离校后,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户口迁移证》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单位接收证明,到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

  3、毕业生持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大中专毕业生迁移户口关系证明》及相关材料到迁入地公安分局户籍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二)在职人才

  1、在职人才需向市(区)人才服务机构提供以下审核材料:

  (1)商调干部登记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调入单位及调入主管部门盖章);

  (2)学历证件和职称证件原件;

  (3)身份证原件;

  (4)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调入单位社保缴费证明;

  (6)现实表现(调出地人才服务机构出具,可随档案寄出);

  (7)档案欠缺的其他材料(档案到后提供)。

  2、经审核同意办理调动手续的,须提供全部商调及人事档案材料,经审阅后,发出《调动通知》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在职人才持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到迁入地公安分局户籍窗口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注:可登陆佛山人才网下载《商调干部登记表》,网址:http://www.fsrcw.com.cn.

  (三)技能型人才

  符合我市引进人才条件的各类技能型人才,先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区人社部门或行政服务中心递交《佛山市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申请表》办理审批手续,然后凭人社部门出具的《佛山市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卡》及相关材料到迁入地公安分局户籍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四)办理先入户后就业的人才

  经市(区)人才服务机构确认,实行先入户后就业办法的各类人才,办理程序及需提供的审核材料,根据其本人的实际情况,按照引进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在职人才程序办理。

本文标签: 人才  服务机构  原件  材料  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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