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登记指南

地方特产2022-04-02 14:00:25佚名

温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登记指南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本地户籍少儿和城乡居民新参保)

  适用对象:个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四、受理机构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鹿城分局

  五、决定机构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鹿城分局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具有本统筹地区户籍的非从业人员

  1、未成年人:本地户籍,未参加异地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2、成年人:本地户籍,未参加市区职工医保或异地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3、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

  八、禁止性要求

  无禁止性要求

  九、申请材料目录

  

  十、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

  联系电话:0577-56987615

  办公地址: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鹿城分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车站大道泰安大厦554号c幢2楼);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送达

  (一)、申请。申请人到医保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或通过网上、手机端申报;

  (二)、受理: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的当场确认参保,参保成功后即可办理温州市社会保障卡。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告知不能参保原因。

  (三)、鹿城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收到材料后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受理、审核工作;

  (四)、鹿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作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决定,即时向申请人反馈办事结果,并在业务系统内登记。   

  十二、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0工作日

  承诺期限: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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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温州市  参保  社会保险  户籍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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