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非户籍人口居住登记如何报送?
8月1日起,《佛山市非户籍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正式实施!
根据《条例》,非本市户籍人口应按照有关规定申报居住登记,提供居所的单位或者个人作为居所报送人,报送非本市户籍人口居住信息。
非本市户籍人口需向居所报送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供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以及居所地址、类型和入住、搬离时间等信息。
居所报送人可通过公安机关、服务管理机构提供的信息化自助申报平台,报送非本市户籍人口居住信息,也可以到非本市户籍人口居住地镇、街道或者村(居)民委员会行政服务窗口办理。
居所报送人报送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居住信息,经受理机构工作人员核实后,录入居住登记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视为非本市户籍人口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报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
①网上申报:https://zjsb.fslgb.gov.cn/app/main
②窗口申报:非本市户籍人口居住地镇、街道或者村(居)民委员会行政服务窗口。
特别注意:居所报送人(房东、企业等)不报送租客信息将面临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