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
(一)《三水区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申请表》;
(二)毕业证,如属留学回国(境)的还需提供经教育部门鉴定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劳动合同》;
(四)《佛山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
(六)申请人的佛山市社会保障卡(需开通金融账户);
(七)申请人购房合同(经房产交易中心备案)及申请人购房发票等缴费票据;
(八)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我区的《佛山市个人住房查询结果》和《佛山市(三水区)不动产登记预告信息查询结果》(可到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九)非三水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区外调动(引进)或毕业生就业报到凭证(上传《人才引进呈报表》或《网上报到登记信息确认表》);
(十)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如结婚证明等)。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完整清晰的彩色电子扫描版或照片。
法律责任
申请人以隐瞒重要情况或者虚报学历、户籍、婚姻家庭、社会保险、住房和住房保障等方式骗取补贴的,或者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注意事项
(二)如申请人及其配偶均符合条件申请购房补贴,只能以其中一方名义申请。
(三)同一房产只能申请一次购房补贴。
(四)已享受过我区安家补贴等相关购房优惠政策的,不能申请购房补贴。
(五)申请人的参保单位须为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六)本科生需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可放宽到非全日制,经同等级别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境)人员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