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1.办理全职新引进人才手续(高级技师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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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期限为2年及以上;
3.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时已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全日制硕士学位、全日制本科学历(四者之一);
4.从市外引进的高级技师需为首次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
5.社会保险关系在我市。
不得申领人员类别: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实施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已享受我市出台的安家补贴、租房补贴等政策待遇的人员。
申报材料(材料为彩色电子扫描版或照片):
1.新引进中初级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
2.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3.申请人身份证;
4.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硕士学位证、本科毕业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社会保障卡;
6.申请人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
7.市外调动(引进)或毕业生就业报到凭证。
已享受我市出台的安家补贴、租房补贴等政策待遇的,不重复享受租房补贴待遇。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在办理引进手续后通过佛山人才网在线提出租房补贴申请。
办理入口:https://www.fsrlzy.cn/online_service/handle?hg_id=81&nav_name=zxbs
2.人才工作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对审核通过的名单进行公示。
4.补贴发放(党委、政府人才部门每年9月集中发放租房补贴,发放计算期限从上年度9月至本年度8月)。
续发补贴资格复核:租房补贴发放的次年8月10日前,申请人须再次提交新引进中初级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用人单位变更的另提交新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现场办理(仅限于对申请审核结果有异议和有其他需现场处理的问题)
区域 | 单位 | 地址 | 联系(咨询)电话 |
市直 | 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 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 | 0757-82309088、0757-83878562 |
禅城区 | 禅城区人才服务办 | 禅城区江湾一路31号 | 0757-82709082 |
南海区 |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85号2楼 | 0757-86327830 |
顺德区 | 顺德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 | 顺德区大良街道国泰南路3号保利商贸中心3座(恒基国际金融大厦)12层 | 0757-22228321 |
高明区 | 高明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 高明区荷城街道莲花路25号 | 0757-88661280 |
三水区 | 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52号人才交流中心506办公室 | 0757-87783270 |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