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佛山市住建局、佛山市财政局发布了《佛山市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的实施意见》。租赁补贴是指政府按租金分档补贴原则,向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申请人发放的现金补贴,以增强其承租住房的能力。
本次补贴发放有以下特点:
1. 新市民可申请
符合佛山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中等及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或者个人,包括本市户籍居民和新市民等,均可以申请租赁补贴。
2. 明确申领流程
申请人按照所在辖区住房保障相关规定,到本区指定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窗口提交租赁补贴申请。租赁补贴准入条件、申请审核以及后续管理等按照参照《佛山市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 制定轮候机制
将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按照轮候规则,列入轮候登记册进行轮候,并将轮候信息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轮候规则根据保障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有效适配,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保障效率。本市户籍家庭租赁补贴轮候时限一般应少于3年。
4. 规范合同备案
申请人申领租赁补贴时,应提交租赁合同、房屋权属佐证材料、租赁发票等材料。在佛山房屋租赁交易监管服务平台上签订租赁合同的,可免予提供租赁合同、房屋权属佐证材料、租赁发票。
5.坚决遏制“骗补”
保障对象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情况或伪造相关证明材料等骗取租赁补贴的,5年内不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