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见习留用补贴申请方式及流程 附网上申报入口

地方特产2022-04-02 16:32:58未知

佛山见习留用补贴申请方式及流程 附网上申报入口

  佛山见习留用补贴

  申请方式为网上办理或到镇街/区人社局办理。

  网上办理

  申报入口:https://www.gdzwfw.gov.cn/【广东政务服务网】

  1、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请。

  2、搜索框直接搜索“见习留用补贴”,找到补贴办事项目,然后点击“立即办理”。

  2、进入人社专题,在“高校毕业生板块”找到“见习留用补贴申领”,选择办事站点。

  3、登录认证广东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按要求完成办理步骤即可。

  窗口办理:

  第一步 申请

  企业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第二步 受理审核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并通过高拍仪录入系统,即刻作出受理决定。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在《见习留用补贴申请表》上加具审核意见,提交上一级复核。

  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①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②材料不齐的,当场出具《行政审批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

  第三步 复核

  复核人员对材料进行复核,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在《见习留用补贴申请表》上加具复核意见,提交上一级审批。

  第四步 审批

  对受理审核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批,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见习留用补贴汇总审批表》加具审批意见,并报财政部门核定拨付;

  第五步 通知

  审批人员须在公示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的形式送达申请人。

  第六步 核定划拔

  财政部门对《见习留用补贴汇总审批表》进行核定,并加具核定意见,将资金划拔至申请单位账户,人社部门跟踪并记录资金划拔情况。

本文标签: 申请人  材料  不符合  广东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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