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禅城区租金补贴申请对象:
1. 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
2. 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
3. 军转干部或复退军人。
4. 在本市登记失业并在有效期内的失业人员。
5. 经本区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6. 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即户籍地为本区所辖乡镇(不包含街道),离开佛山市外出求学、务工后返回本区所辖乡镇(不包含街道)创业的劳动者。
7. 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
8. 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佛山禅城区租金补贴申请条件:
1. 以上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租用经营场地(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孵化基地)创办初创企业或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同时申请补贴时未被列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注销的,可申请租金补贴。
2. 初创企业是指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3. 符合条件人员创办多家企业的,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申请该补贴,申请人及申请单位不能重复申请。分公司不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