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时有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中途医保转到其他城市,之后可以理赔吗?
可以。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由于工作等原因,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至其他省份的,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在江西卫惠保约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经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可申请理赔,申请时须同时提供被保险人参保时是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有效证明。
报销比例:
*被保险人基本医保参保地:指被保险人所参保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地区。
*被保险人就诊地:指被保险人就诊医疗机构的所在地。
*异地就医备案审批:参保人在外地因突发疾病/意外就医,或者经当地医院治疗未愈需转往外地进一步就医,需按照基本医保参保地的政策规定办理异地备案或转诊手续;未按照规定办理异地就医或者转诊手续,自行转往市外/省外医疗机构的,按其参保地基本医保异地就医政策执行,如当地医保对未备案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则本产品赔付比例相应降低10个百分点,医保不降低报销比例的,本产品也不做调整。
*对于未参加任何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暂时无法参加江西卫惠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