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交通秩序,缓解城区道路交通压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道路路网结构变化,按照城市载货汽车“控制总量、保障需求”的总体原则,决定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如城街道、城南街道)、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街道)部分机动车禁止通行区域、路段及时段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路段及时段:
1、每日6时至21时禁止通行区域
如皋市紫光路(不含)以西、丞相大道 (含)以北、花城大道(含)以东、惠民路以南围成的闭合区域范围内每日6时至21时禁止通行;
2、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路段
惠政路(花城大道至李渔路路段)、海阳路(惠政路至301县道路段)、解放路(花城大道至观凤路路段)、福寿路(花城大道至李渔路路段)、宁海路(花城大道至李渔路路段)、中山路(花城大道至李渔路路段)、惠民路(鹿门路至丰登路路段)等7条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二、禁行车型:
1、各类载货汽车通行规定
以上禁行区域、路段按限行时间禁止轻型(含)以上各类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通行,其中危化品运输车、挂车及各类从事广告业务车辆24小时禁止通行。
对确需进入禁行区域的农副产品运输、物流配送、工程施工、油品配送、市容环卫、公共设施等关系民生的运输车辆凭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经审核批准后可办理通行证。在禁行区域内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2、新能源轻型及以下厢式及封闭式货车早晚高峰时段(每日7时至9时、16时30分至19时)禁止通行。
3、皮卡车(多用途货车)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4、禁行区域、路段内24小时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各类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及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机动(含电动)三四轮车通行;禁止教练车从事教练活动。
本通告发布前的其它有关上述区域、路段通行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本通告未作规定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10日起施行,届时请广大交通参与者注意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如皋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