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普通护照换发办理
受理机关
内地居民申请换发普通护照,应向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符合公安部规定的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可按照规定向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
办理条件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
收费标准:根据国务院价格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的规定,普通护照的收费标准为:
(1)首次申请 120元/本
(2)补、换发普通护照 120元/本
(3)申请表 免费
(备注:该收费标准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