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和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2023年春季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高中阶段学校新学期收费标准如下:
高中阶段
普通高中学校除可收取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收取的费用外,还可按规定收取学费、教材费和学生健康体检费。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任何费用。
其中,省级示范性高中学费标准为每生每期1000元,其他高中为每生每期800元;新生入学体检费每人次18元。职业高中收费标准按照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有关规定落实。
公办中等职业教育(职业高中)方面,收费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646号)和《湖南省学校学生公寓价格管理办法》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