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去门诊看病哪些情况不能医疗报销?可能是以下这几个原因:
原因一:医保没有正常缴费
以职工身份参保的参保人和以居民身份中途参保的特殊人群(新生儿除外)成功缴费的,从缴费达账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医保待遇(个人账户待遇除外)。
参保人或其单位停止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自停止缴费的次月起停止享受待遇。
举例一:1月参保并当月缴费,2月可正常享受待遇。
举例二:2月的保费3月缴纳,则3月不能享受待遇。
原因二:就诊项目不属于医保报销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①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如:重睑术、隆乳术、斜视矫正术、矫治口吃、治疗雀斑、老人斑、色素沉着、腋臭、脱发、美容去疤、激光美容平疣、美容洁齿、镶牙、牙列正畸术、色斑牙治疗等);
②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的一切费用;
③各种健康体检,如婚前检查,旅游体检、职业体检、出境体检等费用;
④补牙;
⑤出国出境工作、探亲、考察、进修、讲学期间所发生的诊疗项目(含药品)费用;
⑥各种预防保健性诊疗项目(如:各种疫苗、预防接种、疾病普查普治、跟踪随访费等);
⑦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如:心理咨询、健康咨询、性咨询、婚育咨询、疾病预测费、医疗事故鉴定,精神病法医学鉴定、各种验伤和伤残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及孕妇做的胎儿性别鉴定、亲子鉴定、遗传基因鉴定等);
⑧属保健性的全身按摩费用;
⑨各种保健性疗养费、使用日常生活和娱乐物品进行的康复性治疗及其用品费用;
⑩参保人因不育(孕)症住院,实施各种不育(孕)症的诊疗项目(如男性不育、女性不孕)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它医疗费用按本办法有关规定支付。
依据:《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第六十条。
例如:同一次住院,诊疗项目的治疗费用不能报销,其他费用例如床位、护理这些费用是可以报销的。
原因三:跨区就诊?这些情况不能报销
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普通门诊只能在参保所在区或选定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医保报销。
参保人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按以下规定确定:
①居民身份参保人以其参保属区作为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自然年度内由职工身份转换为居民身份的,转换后以居民参保属区作为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
②职工身份参保人12月份参加基本医保的,以其12月参保属区作为下一自然年度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
③上年度12月没有参加基本医保的,当年1月份后以职工身份参保的,以其自然年度内首次参保属区作为当年度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
④若1个自然年度内由居民身份转换为职工身份的,以其居民身份参保属区作为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
⑤上述②③④项以自然年度为限,若职工身份参保人的参保地与实际工作地或常住地或户籍地不在本市同一区的,可在每年10—12月选择以常住地或实际工作地或户籍地作为下一自然年度普通门诊的待遇享受地,自1月1日起生效。如无再次办理变更手续的,以后年度默认为在该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原因四:医疗费用不纳入普面门自支付范围
禅城区: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佛山市中医院、佛山市精神病治疗所和佛山市人民政府机关门诊部按规定只报销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为禅城区的参保人的门诊诊查费,其余普通门诊就医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其他区:
参保人在区内公立医院的普通门诊诊查费按照三级医院9元/诊次、二级医院7元/诊次的标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予以报销;实行一般诊疗费的一级公立医院(含社区服务中心),其普通门诊诊查费按照一般诊疗费的报销规则执行,未实行一般诊疗费的一级或未定级公立医院,其普通门诊诊查费按照二级公立医院7元/诊次的标准予以报销。
公立医院的其他门诊诊查费(指名专家专家门诊诊查费、主任医师专家门诊诊查费、副主任医师专家门诊诊查费、急诊诊查费、门急诊留观诊查费)按照普通门诊诊查费的报销标准予以报销。其余普通门诊就医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予以报销。